時間:2016年08月25日 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taohui888 點擊:次
自2016年8月22日起,針對原產于歐盟和日本的進口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適用的反傾銷措施將終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山東無縫鋼管廠稱《反傾銷條例》規定,2011年9月8無縫鋼管日,商務部正式發布聊城鋼管廠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歐盟和日本的進口相關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2年5月8日,調查機關發布初裁公告,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決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對原產于歐盟和日本的進口相關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征收反傾銷稅。
2016年6月20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聊城無縫鋼管發布該年度第3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歐盟和日本的進口相關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反傾銷案進行再調查。再調查期間,原反傾銷案申請人代表國內產業向調查機關提出撤銷原反傾銷措施的申請。經審查,調查機關同意其撤銷原反傾銷措施的申請。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五十七條及《執行世貿組織貿易救濟爭端判決暫行規則》第二條和第六條的規定,決定自2016年8月22日起終止對原產于歐盟和日本的進口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適用的反傾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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